上海五万工资扣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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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计算如下: 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收入-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在上海地区工作且每月工资为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月工资5万元,则税前工资=53000元; 减去三险一金(一般企业缴纳比例为8%左右)后,应纳税所得额=53000-53000*8%=46840元; 按照20%的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6840*20%=9368元; 加上每月995元的社保费用,合计需缴纳社保费10945元; 每月到手的钱大概是40755元。 当然,如果单位给职工报销了房租、水电费等杂项费用,则需要将这部分现金支出计入到工资总额中,从而影响计税依据,所缴税费也会更多。

对于企业而言,发放员工工资要遵守税收规定,否则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同时,要注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超出部分需要补交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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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应纳税额由下列几项组成: 综合所得包括以下项目: 1、工资薪金;2、劳务报酬;3、稿酬;4、特许权使用费;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其他应付款项等九类。 在预扣预缴环节,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八项(除了特殊项目的收入): 工资所得税款=(工资-各项扣除-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不用缴纳税款。月收入在10万元以上,需缴纳税款,并且要缴双倍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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