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监管部门有哪些?
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是幼儿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划内实施学前教育的各类机构布局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对幼儿园的园长和教师进行管理,组织幼儿园教师园长的业务培训;对幼儿园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等,是幼儿园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行政管理机构。
(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理幼儿园的有关方面的工作。按照国务院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分工,主要有:发展和改革(物价)部门,负责将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基本建设、计划内做好幼儿园的布局规划,适当安排幼儿园基本建设项目,并负责对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好纳入财政预算的学前教育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学前教育免费或者资助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负责对使用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幼儿园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城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将幼儿教育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幼儿教育(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卫生部门,负责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进行业务指导和评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照“以县为主”管理幼儿园的体制,以及国家有关幼儿园机构设置、劳动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定编等管理规定,分别做好幼儿园的机构设置、人员工资、定编等管理与监督工作。民政、工商、民宗等部门,分别做好所属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