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停盘一般多久?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停复牌规则》(证监会公告【2018】34号)的规定如下: 一、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决定对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予以停牌,并在三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有关公告。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停牌的其它情况。
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重大事项后继续停牌,直至披露对董事会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具体披露情况或作出解释后复牌。 因上述原因停牌的股票,可以在不披露相关公告的情况下于下一交易日复牌,但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向本所报告。对于未及时披露的停牌及复牌公告的上市公司,本所在发现后立即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二、经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同时可以申请暂缓或停止上市交易的审批程序,待重组方案实施完毕或者终止后的五个交易日内申请恢复上市交易。 本所同意暂缓或停止上市交易申请的,上市公司可以按照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办理暂缓或停止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并应当同时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市公司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已经按照本所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且该等筹划进展不具有股价异动现象或者其他异常情形,经上市公司申请,可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交易,但自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之日起最长不超过5个交易日。
前款所称“具有股价异动现象”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ST股为±10%);
(二)首日开盘价涨幅不得超过开盘集合竞价最高竞价价格;首个交易日内成交价格累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该交易日该股股票成交金额的10%;
(三)首个交易日至最后一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达到100%或以上;
(四)属于其他股价异动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的,可于会议召开前一交易日提出股份停牌申请,停牌时间自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的前一个交易日持续到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之后第一个交易日。 五、上市公司披露重大投资协议的,可在披露该协议的公告时申请其股票自公告发布当日停牌直至相关协议生效或解除公告披露之日止;若已触发临时停牌情形的,应在停牌前披露临时停牌公告。
六、上市公司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期间,适用本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七、上市公司披露澄清或更正公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后申请复牌的,可以撤销相应停牌申请。
八、上市公司因违反本规则第五条规定被本所公开谴责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不得申请停牌。
九、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