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五行属什么?
《说文解字》释云:田役也。从人殿声。段玉裁注:古谓奴田为佃,后乃以受田者曰佃。今江南俗谓佃农曰田客人(如吴下田客一词与奴仆义同)是也;又谓田主曰主人翁、曰东家,犹言田主人。 《康熙字典》中也有解释: 根据其来源可知“佃”最初指奴隶给地主种田,由于当时社会没有自由民的概念,所以后来就把这种有耕作义务而无身份、无土地的依附农民称为佃户或佃农了。而佃的本义也就引申为耕种土地的意思了 “赋税”一词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而“赋”和“租”都是先秦时期的概念,其中前者指的是兵赋,也就是征兵的费用,后者则特指农业税。汉代以后才逐渐把这两者合二为一成为赋税这个词。至于后世说的地租、地价之类的词则是隋唐以后才出现的,因此不能用来说明两汉的情况。不过如果单纯讨论秦汉时的赋役制度的话倒是可以参考一下唐代的租庸调制度来加以类比研究。
关于东汉和魏晋南北朝时代的赋役制度可参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九州秋》及《晋书·食货志》等文献中的记载以及西晋张斐、杜预所著的《律义》和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昭烈帝纪》等书中的相关记载,有兴趣可以自己搜来看看 到了唐代中期开始实行两税法,但这时还没有出现地租和地价的概念。宋代之后才开始有了这个说法,但这已经是北宋后期到南宋时期的事情了,而且当时也只是局限于南方地区使用而已。元代至元年间曾经推行过“公田法”,这是一种按亩征税的制度而不是地租制,所以只能算是前代制度的延续而不是什么创新。此外在北方和中原地区的很多地方依然维持着两税法体系下的赋税制度。明代初期沿用元代旧制,但后来还是恢复了唐宋以来的两税法体系并一直沿用下来直到明朝灭亡之时。清代初年沿用了明律,但也只是形式上的承继罢了,实际上已经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