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洲为什么世界杯?
1930年,国际足联为庆祝建会50周年,在瑞士举行了一次大型比赛,邀请一些足协派队参加,共有四支球队报名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无资格参赛的亚洲和非洲球队各有一名,即阿曼和摩洛哥),国际足联决定采取循环制,决出冠军(这个决赛阶段没有举办成);1934年和1938年两届世俱杯决赛阶段的名额都是6支球队,也是分组循环制;直到1950年才改为现在的淘汰制。 那么问题就来了,1930年至1938年间,世俱杯决赛阶段的名额是不是就是4支球队呢?显然不是,那到底有多少支球队参加最终阶段的比赛呢?
根据现有的资料,1930年参加决赛阶段的共有17支球队,而1934年的决赛阶段则共有20支球队,至于1938年的决赛阶段更是达到了24支球队。也就是说在三十年代初至中期,每个大洲至少有一支球队能够晋级到世界最后阶段的比赛,而在南美甚至有多达两支以上的球队能够晋级最后的决赛圈。这跟目前的情况是截然不同的,现在只有一个大洲能够拥有两支以上能进入决赛圈的球队。(注:这里只讨论了正式参加决赛阶段比赛的球队,不包括那些预选赛失败的队伍,如亚洲和非洲的一些球队。)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变化呢?答案是洲际冠军的竞争。在七十年代之前,大多数大洲的洲际冠军并不是通过统一的联赛或联盟来产生的,而是通过主客场制的决赛产生(中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区除外),这就意味着一个洲内最好的几个俱乐部可能通过决赛来决定谁是该洲的代表出征世界决赛圈,而并非像今天这样由联赛冠军一锤定音。以1974年世界杯为例,当时除了一支南美球队以外,其他所有决赛圈的参赛球队都必须通过洲际赛决出最后代表本大洲的球队。
所以可以看到在一九七八年以前,很多大洲的足球水平实际上是由这些洲际赛的竞争力决定的。举个例子,非洲足球在七十年代以前一直属于弱势项目,除了两次塞内加尔在外援的帮助下夺取冠军外,非洲球队在洲际赛中往往表现不佳,经常是被淘汰的第一个大洲,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在十年后突然崛起。再举个栗子,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南美足球水平远不如当今,但无论是1950年巴西夺冠还是1962年智利夺冠,其中都是通过洲际决赛战胜对手获得决赛圈入场券。(不过这个例子不绝对,因为1966年英格兰夺冠,当时的欧洲强队不少,但最终通过附加赛才战胜对手取得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