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这么走?
谢邀! 前几天,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商业银行金融同产业基金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在《意见稿》中,央行和银保监会着重提出了对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或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六点内容: 第一,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第二,规范业务运作。第三,加强风险防范。第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第五,严格风险管理要求。第六,强化信息披露力度。 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监管部门对于发展产业基金的态度是积极且明确的,同时也指出了行业发展当中可能存在的弊端与问题。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相较于2016年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指引》而言,此次《意见稿》在监管要求上更为宽松。例如,对于单笔投资金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如果满足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相关制度机制运行有效的条件,即可认定符合监管要求。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意见稿》发布的同时,也附上了修订后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其中对于金融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我们分析认为,这两份文件相互呼应,旨在通过完善行业制度和加强监管来促进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从目前政策方向来看,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业发展产业基金的态度是鼓励和支持的。但与此同时,也有监管部门明确强调了行业合规经营和风控的重要性。我们认为,商业银行在进军产业基金市场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合理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方案。商业银行在设定投资和交易结构时,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其次,确保业务流程合规有序开展。从业务申请、投资决策、资金募集、账户开立与维护、信息披露等环节都需要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最后,做好风险监测和应急防范。商业银行需要建立风险识别、预警、应对处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