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还可以增资吗?
根据目前的公司法和企业登记程序,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就能办理成立登记了(2014.3.1后新设立的公司);在公司经营期间,也不需要进行工商年检,只需每半年向工商局提交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就可以了。所以从形式上看,已经没有了通过注销原公司、重新设立新公司的方式来实现“无成本”增资的可能(注销原公司会产生一些费用,而且可能还会有清税证明,重新设立公司会产生新的注册资本的实缴费用)。
那么,是不是说就没有办法实现“无成本”增资了呢?非也!其实,如果企业的盈利情况比较好的话,可以采取“先分红再投资”的方式实现增资本金无偿使用。即让股东将投资的本金和利润一分出,转到公司的账户上,再从公司的账户上进行转账支付,如此即可完成资金的周转和使用。
当然,这种方式也有缺点,那就是一旦企业发生了亏损,则股东的利益也会受到影响。这种方法只是适用于那些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 除了上述方法之外,如果股东想尽快取得现金而企业又缺乏资金的情况下,也可以由股东先投入其资金份额以外的资金,然后按照章程或者股份协议的规定,依法进行转让或质押,以实现快速变现的目的。但是这样操作的结果可能会导致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资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