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晨检活动有哪些?
为了孩子的健康安全,幼儿园晨检是幼儿园一项重要的保健工作。科学规范的晨检制度,可以帮助幼儿园及时发现幼儿身体和心理层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幼儿园晨检中,能了解幼儿在家的具体情况,以便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更有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现在许多幼儿园都会对幼儿进行晨检,但许多幼儿园在晨检过程中,还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未能发挥晨检应有的作用。
幼儿园晨检活动有哪些?
一、一般检查
1、问好:“早(午)上好!”检查幼儿衣着、头发,询问幼儿的饮食、睡眠等情况。
2、体检:测量、记录幼儿的身高、体重、脉搏、呼吸、血压等,检查幼儿的头部、颈部、嘴唇、耳朵、耳朵分泌物、眼眶、瞳孔、有无皮疹或瘢痕、巩膜有无黄染和腹泻、腹部有无胀气或肠型,关节有无红肿等。
3、口腔检查:对初来园的儿童应检查口腔,以了解其龋齿和牙齿萌出等情况,并进行适当的处理。口腔有炎症、出血、伤口和含有残留食物残渣时,不可开口漱口,否则应加以清除。幼儿每日睡觉前应由老师再次检查口腔。
4、头发检查:对有结核病、肝炎,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幼儿,教师不得接触其头发,要戴上新口罩,并加盖头巾,经消毒后才能捡发。对头皮有外伤或渗血的幼儿,应等伤口愈后再剪头发。发现虱子等寄生虫病时,应马上报告医疗所,并进行必要的处理。
二、特别检查
患有发热(37.5℃以上)、腹泻、呕吐,病情未查明前,不得进入班级。需进行进一步检查或住院治疗者,由家长陪送,送诊时应有教师随同。
对疑似肺结核、肝炎等传染病幼儿的检查,按“一般检查”中的第3~5项进行。在检诊过程中发现疑似肺结核的幼儿,应立即接种“结核病疫苗”,以防扩散,并给予彻底治疗。对疑似肝炎的幼儿,应嘱其多休息,不食食物,不接触其他幼儿,并及时送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治愈后,持痊愈证明回园。
幼儿园晨检制度
1、所有幼儿早上来园前必须先在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来园,如体温超过38.5度,或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全身其他症状,或有眼痒、腮腺炎、疱疹等传染病,请及时到医院就诊,不得来园。发病后应向幼儿老师说明情况,并请假治疗。恢复健康后,需要有医院开具康复证明,经园医查验后方可来园。
2、早上入园时,保教人员要热情迎接幼儿,做自我介绍,并与幼儿问好,看幼儿是否有精神,面部是否清洁,嘴唇是否湿润,两眼有神,指甲是否整齐,园校卡戴在身上。
如发现幼儿有精神萎靡,面无表情,面部污秽,嘴唇干燥,眼干、发红、有眼屎、流泪,有异味,鼻梁有堵塞物,手、脚有钱币状疱疹,皮肤有皮疹、脓包、烫伤、烫伤等,和体温超过38.5度的,应立即送到保健室,交给保健医生做进一步检查,同时,立即上报幼儿园疫情防控办公室,并按要求对病儿接触过的物品和环境进行消毒。
3、对体温低于38。5度,但有鼻涕、咳嗽等其他症状,可正常来园。但要注意适当休息,多喝开水,加强营养。
4、幼儿因病或事请假,应立即告知班主任,并说明情况,待康复后,带好医院诊断书或盖有公章的请假条,经园医查验后复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