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有风险吗?

徐晨义徐晨义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现在国家金融管控很严,所有贷款都需要有真实交易(生产经营)行为,否则就是非法集资! 以前很多企业主,通过一些手段,从银行融到资金,然后再把钱放到自己的公司账户上,这种方式已经被禁止了,因为监管部门会严查资金的流向,一旦查实,就会以非法放贷处置。 现在企业融资,可以通过债权债务的转让来实现,比如你把别人欠你100万的货款,通过债权转让的形式,以80万的价格转让给我,那么我付给你80万,你就需要把之前拖欠你的这笔钱打入到我指定的账户上,这种形式也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但是如果你直接从我这里借走80万,然后打一个欠条给我,那么这就是民间借贷了,这个借贷是要有利息的,而且利率不能超过法律支持的范围。 如果企业负债累累,又还不起款,作为债主,你可以起诉他,让他偿还欠款和利息;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他的资产来偿还你的损失。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正常的经营亏损或者经营不善导致的负债基础上的。如果是违法经营导致负债,那么这个借款合同就是无效的,债权人虽然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借款,但是因为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所以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还款责任也就没有了,同时,对于双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对方应该予以退还。 总之,民间借贷也要做到“礼”、“理”兼备,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

鲁嘉璇鲁嘉璇优质答主

企业借贷,是指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行为。根据有关注解,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即非金融企业以牟利为目的,不需债务人出具欠条,多次从事有偿借钱放贷行为。目前立法对两种形式的“企业借贷”持否定性评价,禁止企业间的资金拆借。

禁止企业拆借资金的理由,一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因为企业间拆借资金是一种变相的资金融通行为,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放贷业务相竞争的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率政策。二是禁止企业从事金融业务,这是由法律对企业的经营范围决定的。从民法通则对企业经营要求的规定以及有关企业法对企业经营的授权中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并未授予企业有从事经营放贷业务的权利。

企业拆借资金行为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企业拆借资金合同的无效,企业拆借资金合同是可生效合同,如果企业拆借资金合同符合可生效的要件,就应在履行中,只是在履行中不能支付利息,在履行过程中或者履行完毕后,被国家金融管理机构查处,主管机关可以给予拆借双方或者出借方以行政处理,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或者通报批评,而不涉及实体上权利义务的争议和处理。只有在拆借双方或者出借方就拆借资金合同发生纠纷的,才按无效合同处理,具体表现为出借方不返还其所得的利息,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再追回,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而不是宣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资金拆借合同为无效合同。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