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企业资产分哪几类?
目前,我国对企业的分类采用“5E”标准进行划分,即根据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经营范围、法人资格五个方面确定企业类别。在分类上,养殖企业属于第一产业的农业部门,依据行业特点分为:畜禽饲养(养殖场)和动物疫病防治(诊疗所);流通贸易领域的企业归为第三产业,具体包括:饲料生产、畜禽屠宰和加工、畜产品购销、兽药生产经营、生物制剂生产和经销以及进出口等;少数涉及民生的综合性养殖企业在实践中也被划为第二产业。 按照上述标准,您所设立的畜牧企业首先应被划分为第二产业的工业企业,再根据企业主要从事的生产活动进行进一步细分。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归类确认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0日内提出;已开业的企业申请归类确认应当在其发生纳税义务之月起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报告应当附有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注册会计师声明原件;
(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说明。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如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员工人数、所在地区等);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包含主要原辅材料及来源地、主要生产设备及产地、产品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情况);
(五)提供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含主营项目、各种主要原料、设备购置或租赁情况、产品产量、销售数量及金额等)。 企业提交的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会及时予以认定。对于不予认定的,会告知纳税人并说明理由。
畜牧企业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项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为畜牧生产经营过程提供劳务而不改变其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超过两年的大批同类材料,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畜牧企业不同种类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原则掌握的意见,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报财政部备案。企业的固定资产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税务机关批准执行。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畜牧企业提供的经济效益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一般按照实际成本计价。畜牧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递延资产主要包括存栏(役)牲畜资产、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购入的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直接费用和按照合同、契约、协议规定有偿取得的经营性权、特许权、租赁期超过一年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费等。除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外,其他各项递延资产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平均摊销,不得全部计入当年成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存栏(役)牲畜资产包括幼畜及育肥畜、产畜及役畜等。幼畜及育肥畜栏内饲养费用等计入有关牲畜的实际成本。产畜及役畜在饲养管理过程中支付的饲料、饲养人员的人工费用等记入有关生产成本或者管理费用。幼畜成龄转群和牧场购买成龄牲畜的,按照实际成本入账。产畜、役畜的产幼畜,如果已经作价,在产幼畜出售、转群时,作减少产畜、役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