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称怎么评?
教师职称评定中,幼儿园教师怎么评定?近期有家长咨询,说想了解一下幼儿园老师的职称评定,想知道幼儿园老师能评定高级吗?针对家长的问题,今天在这里跟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关于幼儿园老师职称评定的相关问题,望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教师的职称可以分为5个级档,从上到下分别是:正高级、高级、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其中,三级教师是最初级的职称,正高级是最高的,目前有极少部分幼儿园有正高职称。
在现实情况下,一般来讲,幼儿园没有申报职业资格评定的资格,必须申报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在任教后,一般情况是40周岁以内才可申请参加评定。而且,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门考试科目合格,并且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自2016年起3年内,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取得教师资格后,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求职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经认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应任教编制手续: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且体检结论为健康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专业、学历和能力要求,依据确认的教师资格种类,颁发相应教师资格,其所属事业单位通知申请人,凭相应教师资格到单位报到即可。
对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在校时期的高等教育学历,以及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学习期间的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类学历,须审核相应的备案表或学历认定书。
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应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015年12月29日,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商务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教育部校外辅导员成立教育部全国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国家“十三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实施中教师培养、引进、管理、待遇等方面的协调和指导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督促检查各地方、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教师队伍建设相关部署的情况;
(三)完成教育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