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业务由谁负责?
目前,企业年金由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具体事宜和流程可以到各银行网点咨询 目前国内有五家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分别为: 1、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原中英合资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金融部); 2、汇华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原光大信托公司直投业务); 3、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原建设银行私行部门); 4、民生加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原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管部); 5、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信托投资公司)。
这些机构可以经营养老保障管理相关业务,包括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养老金计划的设计、基金产品的代理及咨询等服务。 根据《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今后各类企业,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甚至是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与我国目前的传统养老保险不同,这种新制度下的商业养老保险费将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其中企业缴纳部分可在税前扣除,而个人负担的部分在工资中支付。
为了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国家允许企业分期缴纳,最早可至退休前5年一次性缴清。 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说,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则完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企业提取的资金、个人缴纳的资金和投资收益。 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准备金,计入企业资产,属于企业自有货币资金的一部分,应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或长期资产项目下;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企业向经办机构申报缴费时,由经办机构对企业填报的缴费书核对,确认无误后,向金融机构发出划款指令,将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划入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户;个人缴纳的资金按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