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卡属于美国吗?
首先明确一点,oscar是美国人发明的,但是和学院奖不同,奥斯卡最初的设计是为了奖励过去一年内给电影界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而设立的。这个奖项是由米高梅公司老板路易斯·梅耶和警察局长欧文·电召克共同创立的,初始经费5100美元,在第一届颁奖典礼上,共有7个奖项。 到了1929年,由于美国经济的崩盘,好莱坞大片厂制度的瓦解,很多电影公司都面临倒闭的危险,这时候美国国会通过了《影院法》,对电影业的税收进行了调整,导致一大批中小型电影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为了与这些小公司抢占市场,各大电影巨头开始大肆投资,拍摄大片,《乱世佳人》就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之作。但这样带来的后果就是好莱坞的制片厂制度走向没落,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商业化、流水线式制作的“通用片”,在这一时期,美国的电影产量占全世界的80%以上,几近垄断。
随着二战的爆发和美国在二战中起到的领导作用,美国的综合国力得到空前的提高,作为“民主的灯塔”,美国在战后迅速重建了世界的经济体系,同时以好莱坞为代表的美国文化产业也获得了强大的力量。 到60年代末,在美国本土电影院线逐渐衰落的时候,美国开始输出自己的文化作品,大量出口电影、电视剧集。伴随着西方文明的强势回归,一种新的全球语境出现了,西方的话语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奥斯卡也开始了自己的“全球化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