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号属什么?
年号是中国古代纪年的名号,由天子发布诏书时所用。每年以农历正月初一日为元旦,改元换称,称为“改元”或“更元”;皇帝去世新帝继位,往往在新帝继位的第一年改元加称“嗣位”、“登基”等字样。 清世祖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正月,清定都北京后颁布诏书,宣布明年改为顺治元年,并规定“此后历代帝王,每遇立国、革朝、新王即位,均须更改年号”。同时,在诏书中还列出了从明崇祯十七年至清顺治十一年的各年号,说明这些年是明王朝的年号。 清圣祖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正月,清廷再次颁布诏书,对年号使用又作了新的规定,“嗣后凡皇帝升朝之时,逢甲不书前朝之年号” [3],也就是新年号的启用不用等到春节,而到了这年的十月,再颁旨“自本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以康熙七年为准,不得仍用旧号”[4],也就是说,从当年的十一月开始,要一律使用新的年号了。
这种年号交替的方式跟《春秋》始自鲁隐公元年的原则是一致的——“予岂不知齐之大夫仲孙氏之恶我哉!然予往者阅仲孙氏之水,今岁济仲孙氏之于沼,可也。” [5] 清高宗乾隆五十八年是公元1793年,这一年英王遣使来华,进贡方物,请求通商,在谈判中英国使者因言语失错,惹怒了乾隆,双方不欢而散。为了表示不满,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开始至五十九年(公元1794年),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乾隆皇帝连续发布谕旨,谴责英方的无礼和欺诈行为,历数对方“欺罔”“背约”“擅权”“凶悍”的种种罪状。这些文件分别载于《钦定大清会典》与《清高宗实录》之中,形成了有名的“惩英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