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重组了吗?
1.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京新药业,并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 本次交易对方为北京京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京新集团”)、浙江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京新”)和江苏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江苏京新”)三家企业,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如下: 三家标的公司的股东均为张振通先生和徐晓云女士,二人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京新集团100%的股权,进而间接控制公司31.98%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根据中华会计网校发布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收购案统计”,剔除采用综合法评估且披露预案的交易案例后,按交易价格拟合收益率的方法进行计算,得出本次交易的估值效应(即相对于基准价)为-8.36%。结合市场情况、业务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三方协商议定,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7.7亿元。 鉴于此,国药的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看似是成功的一桩交易,但实质上却让人大跌眼镜!
首先,从交易对价的确定来看,由于交易双方均采取了收益现值法对其所涉业务进行评估,故交易价格的确定较为科学,并无明显低估情况出现;其次,从资金用途来看,7.7亿元的交易金额,有4.95亿元用以支付现金对价,2.7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两者的比例基本达到5:3的程度。对于被并购企业而言,如此灵活的资金安排可以极大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财务效率;最后,从业务整合的角度看,医药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通过兼并收购可以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有效融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