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能贷款吗?
可以,但有限制条件。 首先,股东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股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企业也处于合法经营的状态中;其次,股东的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还款的能力;股东可以提供有效的抵押、质押担保,也可以提供第三人担保并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担保范围以及违约责任。 最后,贷款的用途不能用于股本生产经营。股东申请的贷款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应该用来经营企业,而不能直接或者变相用来补充公司资本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行股票作为股东认缴的出资或转让的股份并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股东应当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如果股东只是以借款方式取得资金使用,而没有将所借款项交付给公司使用,那么该款项理应记入公司的负债科目当中,而非股东的投资款,股东自然不享受公司的分红权。
当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时,股东以借款名义取得的资金如果未能及时收回,就可能会造成双重损失——既亏钱了,又没有享受到分红;反之,则赚到了利息,同时也享受到了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