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可以给孩子上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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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养个孩子不容易,有不少家长因为种种因素并未领取结婚证就生下了孩子,那么孩子该怎么上户口呢?今天小编就和各位看官聊聊没有结婚证可以给孩子上户口吗?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应当夫和好基础。”“结婚必须夫妻双方互为贵坤,不愿意在一起生活或其他原因,不可以强逼迫对方在一起生活”,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在登记前,男女双方既不得已以夫妻名义同居,也不得为他人承认夫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如实填写《收养承诺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认真核查有关收养当事人的婚姻、财产、收入、健康状况等情况。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民政部将按照属地化原则对收养现场进行调研,对已形成事实的收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登记。

以上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必须征得被收养人同意、无配偶者收养子女需填写《承诺书》、进行收养调查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我国2009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经营场所权利、居住权、特许经营权、股权,以及其他权利。本条规定实际是明确了监护权的财产属性。

可见,即使未进行结婚登记,抚养教育子女义务是婚姻法规定的,其是一项人身权利,属于民事权益范围,因抚养教育权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所以,你所说的“没有结婚证”,其子女即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现在国家比较重视,已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各地方又有不同的具体规定。现结合法律及广州市的户口规定,回答如下: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向婴儿落户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人向抚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据《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解决部分地区老年人婚姻登记问题请示的通知》规定:“六、规定确认事实婚姻前提下,对于当事人要求确定夫妻登记关系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查核实后,应予以确认,并补发结婚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离婚后,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原离婚登记无效。”

3、据《广州市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民政行政部门通过婚姻登记,建立婚姻档案,登记婚姻信息,实行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齐全有效,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放婚姻登记证书。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一方或双方由涉外婚姻介绍所、婚姻收养登记机构办理了结婚登记,办理了离婚登记的;(二)一方或双方是经过再婚,原来的婚姻状态为离婚的;(三)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虚假、无效的;(四)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离境人员,其结婚登记是在我国领域内利用我国婚姻制度登记的;(五)现役军人婚姻的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婚姻关系以一夫一妻制为原则。已有配偶的人员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办理离婚后,不得再次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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