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办孕妇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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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办理准生证和申领生育津贴是不可以的,应当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办理生育保险申报手续;在异地生下小孩后回成都报销也不可以,必须是参保人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3〕86号)规定: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在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产前检查费和计划生育费用需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直接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参保单位出具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及就诊医疗机构证明的原件;

(四)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入院记录、出院证明、手术记录单或麻醉记录单等)、医疗费用清单原件。 用人单位或个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予以保证,并对因材料不实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题主可以在孩子出生后由单位统一去办理。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各地普遍实行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参保缴费的模式。也就是说,除了产假工资外,女职工还能得到一次性生育补贴和每月医疗补贴。

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扶助。

一是对于独生子女的父母,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的,每年各发给10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直到亡故为止。

二是对于非独生子女的父母,当父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时,双方应分别享受每年5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

三是对于晚婚者,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对于晚育者,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4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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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妈妈在怀孕12周之内到所在的区域妇幼保健所建围产期保健手册。现在为了使孕妈妈能早期的到医院接受围产保健,有些区或县规定孕妈妈在怀孕8周之前就要建册。

建册时要带齐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不在户口所在地建册,要到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户籍证明,这样建册时孕妈妈的户口类型才能如实填写。

到户籍所在地建册的话还比较简单,由所在居委会介绍到所在街道、乡镇的妇保医生(或者是辖区医院的产科)即可。如果不在户籍所在地建册,比如在京打工,要在打工(现居)地建册,还要带《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孕妈妈在做建册时,有些情况是必须了解的,比如,上一胎的生育史、家族史里的遗传病史、孕妈妈既往和现在有无疾病、孕期的用药史等等。孕妈妈除了这些要给予回答的项目外,对一些化验结果或者检查结果的参考值、正常值,有不明白的要问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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