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别墅征地怎么赔偿?
2019年,国家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做了全新的规定。 其中,明确规定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也就是说,农村房屋的拆迁,是没有统一标准和模式的。 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标准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房屋、林木、水井等,都要给予补偿。 另外,对于土地被占用后,导致农民失去土地,不能像以前那样靠耕种获得收入,还应该发放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这些补偿款的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新的规定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抄袭征用补偿费用。
如果发生这类行为,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征地补偿是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构成的。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主要针对农业人口,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如征地情况特殊,安置补助费可以增加,但是,该两项之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根据当地实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般情况下农村别墅作附着物处理,按房屋占地面积来补偿,补偿款的多少由当地物价决定。另外,农村别墅如果是以小产权的形式存在的,则得不到补偿,政府会以违章建筑等理由强制拆除,对使用人和所有人不作直接赔偿。但是,如果政府对小产权房给予确权或补偿,这种情况下,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可以比照共有财产的处理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