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用偿还么?

毛文峰毛文峰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需要偿还,但是清偿的方式不同。 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例,合伙人对公司债务的清偿方式有如下两种选择: 当然,作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作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A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7月4日,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股东朱某出资45万元、股东王某出资5万元。2016年8月29日,B公司对A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A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同时申请冻结A公司的银行账户。法院裁定准予查封、扣划、冻结合计53.6万元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在执行程序中,查明A公司名下仅有价值20余万元的车辆一台,因此未予执行。后B公司以A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增资纠纷之诉,请求判令A公司在100万元的范围内对其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A公司应在100万元的范围对B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以上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2017)京01民终字533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一条之规定,“公司成立后,当事人双方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变更股权的,除符合本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股东会决议; (二)章程修正案; (三)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四)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五)章程修改复印件; (六)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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