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卡和贷款有关系吗?
王小姐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她好不容易通过某家银行的信用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在付第一笔月供时遇到了麻烦。不是房价下跌,不是贷款利息增加,也不是银行拒绝放款,而是因为……她的工资卡不是这家银行发行的。
银行规定,客户申请个人贷款不仅要有还款来源,还要有还款保证,即一旦客户不还贷款,保证人就要代为还款。对此,王小姐犯了难:我工资卡不是这家银行发行的,银行为啥不能从我工资中直接扣除月供呢?而且,我家收入主要来源并不是工资,难道为了还房贷,我还得去办张这家银行的银行卡?
的确,面对房贷压力,一些银行通过这种方式限制非本行储蓄用户的贷款申请,但从中不难看出,银行这样的做法并不合理。毕竟《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贷款,银行当然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这不应妨碍其按照合同约定从王小姐其他资金账户扣划月还款额。
个人住房贷款长期性、稳定性较强,而日常生活中的流动性需求决定货款发放银行不具唯一性,一家银行不能满足借款人的全部金融需求,这恰恰体现了金融业务多元、开放、高效的特点,以及经营模式的灵活性。而我国《商业银行法》也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银行信贷业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这就从法律层面限制了银行的特殊要求。
话又说回来,如果所有的贷款都要绑定工资卡,办理一张新卡并繁琐的流程显然不合适。如果银行要求存定期,那更是增加了客户的利息负担。而由于工作原因,客户必然要经常更换工作地,倘若在异地工作,如何保证能及时将月供存入银行卡?这些问题都需要银行从客户角度出发,给出答案。
其实,银行完全可以通过提高抵押物评估值等方式增加贷款额度、降低月还款额,也可以要求客户提供其他担保人,确保贷款安全。而且,将不同类型的贷款合同分别签订,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也不失为一种可行方法。
从长远来看,建立个人信用与个人身份关联,才可以让个人消费贷款更加便捷、个性化。但如果银行过分局限在工资卡扣款上,只会让市民的生活变得更加麻烦;如果银行不能从制度上解决此类问题,只能让所有人大掉“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