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要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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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市场、争资源,管办界、权责明; 定规划、建标准,除浮躁、肃风气”,这是国家体育总局新局长苟仲文的“问政”宣言。 自从1954年国家体委成立,历经体操院、体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等阶段,国家体总已经历经68年的风雨变迁。68年里,国家体总掌管中国体育大政方针,从1952年第一届世界杯足球赛开始,中国体育健儿斩获的诸多国际荣誉里每60%都与国家体总息息相关。

但多年来,国家体总会不会“变”,何时“变”,变成了国内媒体和民间热议的话题。5月27日,国家体育总局终于向全国人民交出了一份答卷。

根据新成立的国家体育总局规划,未来的全国体育总负责人将更多地关注规划和政策领域,对于具体体育项目的运行,将逐步实现“去行政化”,使各个体育项目成立各自的协会,负责制定相关的裁判标准、竞赛规则、培训教练员和运动员等。

国家体育总局将变为一个规划部门,从现有的一级审批入口,变成为全国体育运动项目服务的业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将和原国家体委的功能逐步对调。国家体育总局将推动建设专业化的体育社会指导员队伍,承担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等工作;与中国奥委会积极合作,加强对境外体育赛事的监管,维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加强与有关方面协力,共同推进体育产业工作,加大体育彩票的监管力度;承担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全国体育专业中小学的建设;负责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健身气功、体育科研等具体工作;在“去行政化”的改组过程里,设立运动员基金会,加强对贫困、因病致残等运动员的救助;加快实现“全国一节、一体一桩”。

据了解,新体育总局成立后,将按照“管理、指导、监督、协调”的原则,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进行业务指导,积极推动行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实现管办分离、官民分离,把更多的精力转向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上。

“管办分离”的改革思路最早见于原国家体委1998年制定的《体育改革总体方案》。多年来,中国的体育管理体制在“继承”中不断进行“改革”。但无论名称如何换,管理层和办事层未有效分离的现状始终没有改变,“管办合一”的现实依旧存在。据了解,全国共有177个运动项目,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共有130多个,13个运动项目协会与体育总局各司局、中心处于“混合办公”状态。各个项目的国际联合会,也对中国体育的管理和运作方式提出了许多建议。

而由官方主导的各项改革,也饱受外界诟病。国家体委在1997年曾将多项职能交给社会,结果13个改制单位9个倒闭,其他几个也是赤字经营,国家体委损失了1700多万元。2008年,在体育总局成立50周年庆典上,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民公开表示:“把该放的权力放到社会,该管的部门管起来。”但直到5年后的今天,这一设想才变成现实。

新体育总局的成立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中国足协会长韦迪表示:“完全同意新的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分工,这个分工是很明确、很专业的。”中国奥组委综合部主任郭强表示,“国家体育总局的职能转变非常好,‘去行政化’非常及时,很有必要,能够实现‘管办分离’,打破行政框框对活动的掣肘。”

但也有人对新体育总局的成立持保留意见。27日,北京体育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文东奇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评论,质疑新体育总局能否将体育管理和运营工作“管”起来。对于人们提出最多的“CBA怎么办”问题,文教授认为,无论谁是中超、CBA的主办方,都免不了利用自己的行政优势大肆牟取利益。

其实,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就已形成了管理体育的普遍做法和规范性文件,即“体育独立原则”。此原则认为,除国际级运动组织外的任何政府体育管理部门,都不能直接经营和管理体育业务。体育事业的具体管理机构应与决策和监督机构分开。我国1995年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已规定了“行业办体育”的基本方针,实施“体育独立原则”条件已经具备了。这次国家体育总局的“变法”,实属历史必然。

新体育总局已经宣布“变”了,而且这个“变”是经过长期酝酿和准备的,有规划、有步骤,是顺应时势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更好地整合、管理和运营相关体育资源,提升我国体育的综合竞争力。

(原载《法制晚报》,作者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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