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阳台原因?
关于这个问题,我只能说各有各的道理吧! 先说开发商的“理” 1.如果全部封起来算一半面积,那就说明一半的面积是不计价的赠送给业主的,那当初卖房的时候就应该是按照单价*0.5来核算总价才对; 2.如果不封阳台不算建筑面积,那么这本来就不属于建筑的范围,是业主自行搭建的。那为什么当初收楼的时候没有对此提出异议呢?(或者当时已经提出异议但是没被开发商采纳)而且从交房到现在都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了,都一直都没有什么问题,现在才说这是违建要拆,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啊…… 再说购房业主的“理” 如果当初买房的时候就是按照单价*1.3来算总价的,那就是开发商明确告诉你是带装修房,并且双方也是按这个总价成交的,现在又出来说不算装修,这不是坑人吗?!
再说说我的看法 我觉得吧.......还是让法院判比较好..... 反正都是要拆,早拆晚拆都一样,还不如让专业的拆迁公司来操作,还能省一笔人工费.... 至于补偿嘛,如果是我的话就只要一个说法: 当初买的就是精装修,怎么现在又不认了....你们不给我个说法,我就不搬.......
最后补充一点,不管怎么样,先找专业人士测量一下,看看到底封起来有没有超过1/2,别到时候被开发商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