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环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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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实施报销; 2、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施报销,但在不同地区实施统筹层次存在差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过程中),在统筹层次较低的基层试点地区,可能实行门诊费用统筹管理,但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0元。由于各地实施政策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3、生育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生育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 具体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各地规定不一。例如,上海市妊娠期间的医疗费报销标准为:中产前检查费400元/次;高危妊娠检查费和急诊抢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1500元/次;普通产科检查费及因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全年累计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下列标准报销,以人民币1000元为基数,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下的部分,报60%;孕7个月以上至分娩的,报40%;分娩时的手术费以及剖宫产手术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凭据报销,最高限额分别为2000元和3000元。 又如,山东省规定,怀孕后必须到定点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登记;孕妇在孕期内进行常规的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两对半)、心电图等,凡检查项目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均给予免费检查。

生育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费参加生育保险后,因工作原因造成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生育医疗费的有关规定享受的医疗待遇。包括: (一)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间工资照发,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二)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证明,享受十五天产假,满四个月的,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三天,产后七十七天,并按规定发放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 (三)计划生育手术期间,享受三十天的假期,假期内的待遇按上述(一) or (二)项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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