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贷款需什么条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借有贷,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申请当月已在我市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或虽提供担保但担保贷款已结清的;
4.申请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5.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未结清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且申请有借有贷提取公积金时其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尚在还款期内的;
申请时,申请人须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已签订的市外住房贷款合同(组合贷款的,提供银行及公积金的借款合同)及银行盖章后的还款明细(须含最近12期还款记录),并提供能证明购房行为真实性和贷款用途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等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