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类型的企业是季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实行季报的企业包括以下5类: 1、实行查账征收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 2、非企业性单位; 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一定规模以下的纳税人; 5、国家规定的其它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生产经营企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一定规模以下的纳税人”是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设置财产清册的登记主体(包括个人独资企业)。这些企业的季报都是强制性的.
在实务工作中,税务机关通常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和是否享受税收优惠以及行业等因素作为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标准。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要求将其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核定其应纳税额,进行定期定额征税。 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根据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资金数额等情况,确定征税范围及相应的税率,实行定率和定额两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