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社表外贷款?
农村信用社表外贷款的合规管理:对于农户贷款,必须在信贷人员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坚持“量化审批、按权授信、及时监控、动态调整”的原则,审慎发放农户贷款。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允许其自助周转借款,上限为5万元,确有需要且符合授信条件的,可根据需要为其办理抵押、保证、仓单、权利凭证质押贷款,发放必须严格遵守贷款担保的有关规定。对“优秀农户”“示范农户”及种植养殖大户等群体,经充分调查,可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优先发放生产经营贷款;对新办企业符合授信条件的,要及时开展准入考察,加强贷前调查,严把授信关,不断提高企业授信效率,防止虚假授信、随意授信;加强贷后管理,对授信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有效的贷款督促、催收制度,切实提高贷款收回率;规范发放农贷,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农贷经办办法》(苏农信联[2005]150号)、《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加大“三农”领域信贷投放力度的实施办法》(苏农信联[2006]63号)等文件规定,坚持“审批授权、分级管户、渠道统筹、职责清晰”及“集中授信、总量控制、渠道管理、集中贷款”等原则,做好农村信用社表外贷款和中间业务的管理、监测、分析,切实提高我社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