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储在哪里?
2014年之前,国家粮食储备有“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之分。其中,中央储备粮的管理主体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简称“国粮局”),而地方储备粮的管理主体为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省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据查,自1998年至2001年间,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后受教育部和农业部委托,分别对当时的粮食流通体制进行研究并提出了改革方案。
在1998年的调研报告中,吴敬琏提出组建全国性的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实施“双重调控体系”——即由国家授权的期货交易机构和商业性银行作为中介,形成“市场为主,政府调控为辅”的粮食供求模式;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粮油批发市场和期货交易市场,实现商品粮的异地买卖,使价格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降低储存成本等。 2001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主要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6号)指出,建立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加快实现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 随着上述改革的推进,2004年起,中央储备粮的监管主体发生了改变。国粮局成立后,接过了原来的部门职责,对外统一履行国家宏观调控职能,对内部则仍然执行商务部有关仓储管理以及进出口贸易等方面的职责。
此后,随着机构改革推进,原来分散在国家各部委的职责逐渐整合到新成立的部门。2011年起,国家启动实施中央储备糖、原油、棉花等重要商品国有资产管理交接工作,将相关资产交由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代理运营。
战略物资储备包括战略储备和应急储备。战略储备是为了满足战略需求而有计划地进行, 一般以 5 至 10 年为周期, 且持续不断地进行循环管理, 以实现其储备结构的优化。应急储备一般是为了满足战争、突发性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等需要, 在短期内进行大幅度增加的储备, 是在战略储备规模基础上的储备增量, 应急储备的规模也随需求大小变化, 一般情况下, 这部分增量储备在应急需求消失后会很快释放, 实际中会部分甚至全部地转入战略储备。
战略物资储备一般具有国家储备、经济安全、战备目的, 实际上是国家战略资源的积累与释放, 其运作必须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因此, 政府必须对战略物资储备实行科学管理。
储备物资的管理, 在实际中一般可分为储备的总量管理、品种结构管理、储备基地管理、储备库管理、储备轮换管理等。储备的总量管理是根据国内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要, 在一定时期内确定的相对稳定的数量目标, 一般以库存周转量表示。储备品种结构管理是对战略物资储备的优化配置管理, 包括对物资在品种储备量上的配置, 一般以储备率表示, 即品种储备量与社会消费量或社会供给量之比。由于一些战略物资分布不平衡, 且为便于管理, 因此产生了战略储备基地。在各储备基地下, 实际的保管单位是储备库。储备库管理主要是指对日常储备物资的购进、出库、轮换的管理。为了使战略储备的物资保持合理的使用周期, 在实际管理中必须实行轮换管理。由于战略物资的储备是保持一定的库存量, 因此, 正常的轮换补充工作是经常进行的, 但实际中战略物资的市场供应形势变化较大, 故在实际运作中, 有时会出现储备量超过或低于规定的规模, 出现超额释放或超额吸收。